广西风景园林学会(以下简称“学会”)(GuangXi Society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缩写是GXSLA)是由广西区域内从事风景园林及相关领域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学术性、全区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管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学会下设规划设计、园林施工与养护、教学和花木盆景赏石4个专委会,分别由有关单位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兼任主任、副主任。学会的前身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成立的“广西园林学会”,后根据形势发展和业务的需要,自九十年代更名为现在的“广西风景园林学会”。办公地点设在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8号建设大厦,现任理事长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顾问专家兰波。
学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团结全区广大园林工作者按照“百花齐放、百花争鸣”的方针,积极开展专业学术活动,总结交流经验,搞好科普工作,提高科技水平,促进本行业多出成果快出人才,为推动和发展广西风景园林建设事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业务范围:
(一)开展专业学术交流和竞赛活动,组织有关专题讨论。内容包括: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研究;城市绿化与环境保护研究;园林植物的引种驯化、繁殖栽培和病虫害防治研究;园林结合生产与经营管理的研究以及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研究等。
(二)普及园林科学技术和园林艺术知识,定期举办学术讲座,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三)贯彻“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广泛搜集和汇编国内外园林先进技术资料,定期出版学术刊物。
(四)加强与兄弟学会的协作与联系,协助行政部门组织专业对口考察学习和交流活动。
(五)开展园林咨询服务,经常反映会员对风景园林建设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供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参考。
(六)本会每年不定期发布广西风景园林行业资讯,由学会理事长、秘书长组织协调有关会员单位轮流编印。
会员情况:学会现有单位会员约70个,涵盖我区风景园林行业各规划设计院(所、公司)、研究院所、施工企业、高等院校和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