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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活动
关于交纳学会2023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2 18:08:36 浏览次数:



    桂景园会字[2023]第19号


    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

    会费是我会服务广大会员,保证学会正常运转,适时开展学会各项活动的基础和必要条件。依照学会章程规定,会员有按时交纳会费之义务,2023年度会费从即日起开始缴纳。现将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一)副理事长(含理事长)单位:5000元人民币/年

    (二)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人民币/年

    (三)理事单位:2000元人民币/年

    (四)个人会员:200元人民币/届

    单位会员名单及会费标准见附件

    二、缴费方式

    请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自收到通知后,2023年10月31日前缴纳2023年度及往年欠缴的会费。会费可通过对公转账方式缴纳,并备注缴纳单位全称或姓名。

    名:广西风景园林学会

    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象分社

    号:1791012040000313

    如网银转账无法选到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象分社,可以直接选农村信用联社南宁分社或者输入行号402611000028

    三、票据开具说明

    会费票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请在缴纳会费后务必填好票据信息表(附表)并发至我会邮箱gxfjylxh@126.com,以便准确开具和发送电子票据。

    特此通知。致谢!

    联系人:杨 0771-2260080



    广西风景园林学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   1.票据信息表

    2.单位会员名单级会费标准